关于老房
拆迁的补偿问题,通常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评估和支付。
对于老房
拆迁补偿标准的制定,主要取决于老房子所处的土地性质以及相关规定的适用性。
在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除,应以宅基地低价及重建所需费用作为补偿依据;
而涉及
国有土地的房屋拆迁,则需参照周边同类房地产市场价格水平予以补偿。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