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饲养动物导致他人遭受损害时,
行为人需负担起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然而,若能提供翔实的
证据,证实该损害后果乃是由于被
侵权人自身的故意或严重过失所致,则行为人可享有免除或减轻责任的权利。
在此情况下,行为人应向受害方支付包括但不限于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在内的所有用于治疗与康复的合理费用,同时还须对因
误工而导致的收入损失进行
赔偿。
若
受害人因此次事故而致残,行为人还需额外支付辅助器具费及
残疾赔偿金。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
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