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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无责方为何被扣车

在此情况下,交管部门有权在特定条件下暂扣当事方的机动车辆
可以采取此项措施的场合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在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中,若存在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或保险标志,又或是未能随身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及驾驶证等情况时;
其次,如果该机动车并未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的话,同样也会被视为可扣押的对象之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最新修订:202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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