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中,针对涉案
行为人,若已经完成了
伪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的既定状态,则将被判处如下
刑事处罚:
对于一般的
犯罪情节,将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还可能被处以
罚金;
而如果情节较为严重,那么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审判,同样也须承担罚金的法律责任。
如果涉及到
单位犯罪的情况,对相关单位将予以罚金的
刑罚处置,同时也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据前述条款进行相应的法律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伪造、
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