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所出台的《司法解释》中对于“恶意透支”的详细规定:
该司法解释明确阐明了“恶意透支”的金额界定,即包括应返还但却故意拖延不返还的本金以及未偿还本金产生的利息之和,而不仅限于滞纳金、复利等由发卡银行收取的相关费用。
就具体数字而言,若恶意透支的金额在1万元(不含)至10万元之间,届时将被视为"数额较大",依照法律规定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内的有期徒刑;
若金额在10万元(含)至100万元之间,那么这将被判定为"数额巨大",可能面临五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
至于金额超过100万元者,将被视为"数额特别巨大",刑期可能会在十年以上。
然而,如果透支金额低于5000元,那么仅需承担偿还欠款及其利息的民事责任,同时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中进行备案,并留下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