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
债务转移事宜时,我们务必注意以下几个关键性的问题:
明确
债务的可转让属性。
当事人达成的任何关于债务转移的协议都必须具备可转让性,若这一前提条件不能得到满足,那么所达成的协议便被视为无效。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亦或者按照当事人双方的约定,那些已经明确禁止转让的债务,是不能进行转移的。
关于债务转移的具体内容。
债务转移主要分为两大类情形,其一为
债务人将所有的债务全部转移至第三方,此时第三方将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并
全权负责所有的债务;
另一种情况则是债务人仅将部分债务转移给第三方,在此情况下,债务将由原债务人与第三方共同承担。
因此,债务的全部转移与部分转移所引发的法律后果存在显著差异,为了避免日后出现纷争,在债务转移协议中必须明确约定债务究竟是全部转移还是部分转移。
债务转移需征得
债权人的同意。
由于债务转移可能会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潜在的损害,因此,债务转移必须经过债权人的书面同意。
如果没有得到债权人的同意,那么该项债务转移行为便是无效的。
债权人有权拒绝接受第三方的债务履行,并且在因未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损失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向原债务人
追责。
作为债权人,为了防止受到
欺诈,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应该事先了解第三方的基本信息,例如其社会声誉、财务状况等等,以确保第三方具备足够的履行债务的能力。
在决定是否进行债务转移之前,
债权债务关系的各方当事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债务转移的各种方式及其需要注意的事项。
债务转移涉及到三方之间的复杂关系,因此更易引发
纠纷。
因此,在制定债务转移协议时,我们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对协议中的各项条款进行详细约定,以便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