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相关规定,对于那些擅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如果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即“
数额较大”)并且
行为人拒绝归还,则应当面临两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罚金等
刑事责任;
假如涉案金额更为巨大或是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则应被判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罚金。
此外,如果行为人将他人
遗失物品或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涉案金额同样达到一定标准(即“数额较大”)并且行为人拒绝交出,那么也应当按照上述条款进行
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本条法律所涉及的
犯罪行为,仅在受害者提出控告时方能启动
司法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