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所有的
拖欠款项行为都会导致
当事人被送进监狱,这取决于各项具体因素的综合判断。
通常来说,以下行为将可能构成
犯罪,面临
刑事指控:
恶意
透支信用卡额度达到一万元人民币以上者,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所得到为其主要动机,同时经过发卡银行反复两次的
催收后,仍然超出三个月期限而未能偿还
债务的,便可能会被按照
信用卡诈骗罪的相关法律
法规追究
刑事责任。
例如,如果涉及的是招商银行的
信用卡业务,那么在到期还款日之前,如未能按时归还账单最低还款额,将会产生
滞纳金及利息,同时也会对个人的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影响。
滞纳金的收取标准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收取金额为人民币10元或美元1元,直至全部欠款偿清为止。
此外,为了逃避追查,
逾期之后更换联系方式、居住地址等
个人信息的行为,在信用卡领用合约中已经明确规定,当个人信息发生变动时,必须在七天内前往银行进行报备。
关于
判刑的依据,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该条款规定了信用卡诈骗活动的几种情形,包括: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其中,本金超过5000元的,属于“数额较大”;
本金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本金在20万元以上的,则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