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迁资产补偿,其中涵盖了那些无法移动的土地、房产、建筑物及其顶部附属设施,以及由于实际搬迁过程中确实造成损失的机器设备所产生的补偿;
2.拆迁费用补偿,其中涉及到搬迁前期所需投入的资金和在搬迁过程中所产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的调试与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费用,同时还包括了解雇员工的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3.根据拆迁政策所产生的奖励费用,其中包括快速搬迁的奖励费用、拆迁奖励费用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