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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的情况

缓刑考验期的情况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5-14 11:30:41 已帮助9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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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的情况
缓刑考验期间的具体情况如下:
在缓刑考验期限之内,如果被缓刑之人又重新犯罪,那么,该缓刑将会被立即撤销;
同时,如果被宣告缓刑之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之中,经查证发现其在判决宣告之前,仍有其他尚未判决的罪行,同样会导致该缓刑被撤销。
然而,若被缓刑之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严格遵守各种相关法规制度,且在考验期满之后,原判处的刑罚将不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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