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债务重组定义之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债务人所发行的可转债券在正常市场环境下转变为其对应的股权权益。
这是由于在实际操作中,未对相关条款及条件进行调整。
当债务人面临破产清盘时,发生的债务重组情况。
此类状况应当遵循清算会计准则进行处理和记录。
债务人的公司重组行为。
究其原因,乃是因为在此过程中,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未产生实质性的变动。
此外,以新借贷资金支付已到期债务的行为也不属于债务重组范畴。
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新借款与偿还旧债实际上是两个独立的财务流程,旧债的偿还条件并未因新借款的使用而发生任何改变。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