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意实施投毒行径无疑构成了威胁公众安全的重大
犯罪行为。
倘若
行为人故意向社会大众释放具有毒害性质、放射性以及传染病病原体等有害物质,并因此直接威胁到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仅仅造成了较为轻微的损害或后果的话,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被认定为
投放危险物质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毋庸置疑地归类于
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一大
类别之中,对于此类罪犯,法院有权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其施以严厉的惩罚,包括但不限于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
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