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未能完全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庄集镇规划相关规定,其所占用的宅基地面积超出了规定的上限,或者超过了省级(自治区、直辖市)设定的标准范围的情况,可以在土地登记薄及土地所有权证书的相关记事栏中详细标注出超越标准的具体面积数量。
当涉及到后续的家庭成员分户建房,或现有住宅因城市化进程导致拆迁翻新,抑或是政府依法实施新的村庄集镇规划,需要进行重新改造时,原住民需要主动放弃超出规定面积的使用权,然后才能启动重新确认土地所有权的程序并进行相应的登记工作。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