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妻子作为
财产继承人承继了丈夫留下的遗产,其有权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进行
债务偿还,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所明文确立的准则。
这部法律明确规定,
遗产分割时,
继承人有责任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税款及债务。
然而,适当的偿还额度仅应定位于从所得遗产中能够取得的实际经济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