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父母的遗产,无疑会被视为
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条件仅为这些财富在夫妻俩的婚姻生活期间所获得,并且,父母并未明确表示这些财富仅仅归属某一方或夫妻中的一人单独所有。
然而,若父母身为被
继承人,明确表示他们的财产仅仅留给他们的孩子个人,那么,这样的财产就应视为夫妻的
个人财产,
夫妻离婚之时,依法不应进行分割,仍然归属于继承人个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