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之规定,凡在取得集体建设用地
使用权后,经过合规审批程序所建造的房屋,皆视为合法建筑物,在面临
拆迁时,均应获得相应的补偿款。
在此过程中,若买卖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则依约履行即可。
然而须注意的是,如若位于集体企业用地或占用基本农田之上的房屋未经依法批准而擅自搭建,那么在面对拆迁时将被认定为
违章建筑,此类情况下,业主可能无法获得任何形式的补偿。
然而,对于买方是否有权向卖方提出
赔偿请求,这取决于买卖双方之间的具体
合同条款。
《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