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立功线索的认定与处理,必须明确交代线索的来源。
在核实立功线索中的立功陈述时,我们需要对这些线索的获取渠道进行深入的探究和调查。
一种情况是,在押被告可能会受到同监犯人的主动告知,从而了解到相关
犯罪线索;
另一种情况则是,被告可能会采取强制手段或者支付费用从其他囚犯那里得知犯罪线索,随后便进行检举揭发。
此外,被告的
家属或者辩护律师也可能会将他们所掌握的犯罪线索,通过监管人员或者
律师会见等方式传达给在押被告,再由被告进行检举揭发。
《
刑法》
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
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
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有
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