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透支未按时偿还属于严重的
违约行为,银行有权请求持卡人支付全部本金以及
逾期所产生的利息、
滞纳金及超出规定范围的收费;
若银行依法提
起诉讼且最终
胜诉,那么持卡人除了需偿还上述款项外,还需负担相关的
诉讼费用。
此外,如持卡人在进行透支时,带有明显的
非法占有意图,且金额较大,在经过银行两次正式
催收后,仍未能在三个月内清偿欠款,即可被视作构成了
信用卡欺诈犯罪,这时便需负上
刑事责任。
(当逾期金额达到或超过一万元,并且经由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却仍然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的情况下,则涉嫌触犯
信用卡诈骗罪)最后,持卡人未能及时还款可能会导致其留下不良信用记录,从而对其未来提出
贷款申请等各项事务的顺利进行产生不利影响。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