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公民有自愿
放弃继承权的自由,但
赡养父母的责任却无法避免。
继承权主要体现为民事权利,持有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选择行使或舍弃这项权利;
然而,
抚养照顾父母却是一项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任何有经济实力的人都应当全力以赴地去承担和完成。
若是成年子女未尽到应有的赡养职责,那他们将不得不在力所能及以及生活水准下降之时面对老迈无依的父母提出支付
赡养费用的要求。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
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
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
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国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