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经
债权人事先明确表示同意的情况下,任何试图转移
债务的协议均应被视为无效。
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文规定,即作为
债务人有义务在其可能需要将现有的债务全额或部分地转移至第三方时,必须事先征得债权人的明确同意。
若未获得债权人的首肯而擅自进行
债务转移,那么这种行为将被视为无效。
在此种情况下,债务人未经债权人同意而擅自转移债务,无疑是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同时也违背了法律所倡导的自愿原则,进一步损害了债权人的切身利益。
《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