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方对外借债该如何解决
夫妻一方对外借债的解决需区分债务性质。若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均有偿还义务,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任何一方偿还全部债务。
若债务并非用于上述方面,且另一方不知情也未追认,则一般认定为举债方个人债务,由其独自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的除外。
当面临此类纠纷时,首先应收集债务相关证据,确定债务性质。若为共同债务,双方可协商偿还方式;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若是个人债务,债权人应向举债方主张权利。
二、夫妻一方对房产拍卖提异议怎样处理
夫妻一方对房产拍卖提异议,法院会按规定进行审查处理。若该异议是对执行行为提出,法院会审查执行是否违反法律规定,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改正;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若对执行标的即房产本身有异议,法院审查后,理由成立则中止对该标的执行,不成立则驳回。夫妻一方需证明其对房产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比如房产是其个人财产或共同财产但执行侵害其权益。
若异议被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夫妻一方对债务的追认如何处理
夫妻一方对债务的追认,该债务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追认的方式多样,可书面明确表示愿意共同承担债务,也可通过实际履行行为体现,如参与债务的偿还等。债权人可就该债务向夫妻双方主张权利,要求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若夫妻离婚,对于此共同债务,双方需协商如何分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但该协商或判决结果仅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
夫妻一方对外借债该如何解决,除了要明确基本处理方向,还需关注两个关键延伸问题:一是这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夫妻共同经营,这直接决定不知情一方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二是不知情配偶如何举证证明债务与自身无关,避免被牵连担责。生活中不少人因混淆这两点陷入纠纷,比如误将一方个人赌债认作共同债务。若你正面临此类困扰,或对债务认定、举证细节仍有疑问,别自行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律师帮你理清思路、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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