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
承诺书并不必然具备法律约束力。
只有当该承诺书是在
保证方与被保证方均处于平等且自由意愿的基础上缔结的,而且该承诺书是由保证方自行书写的,其内容符合现行法律
法规的规定并且力求客观真实,同时,在承诺书的结尾处有签署者的亲笔署名及写下的具体日期,那么该承诺书才会被认为是具备法律效应的。
但是,若存在承诺书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或者签署者的主体资格不符合要求等特殊情况,则该承诺书将会被判定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