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补偿金的具体构成,包含如下几个方面:
1.医药费用:
应以正式的
医疗费用发票为依据进行确认和支付。
2.后续治疗费用:
在实际发生之后,可以另行计算或者请求
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评估。
3.营养费用:
按照每天100元(参照2014年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标准进行支付。
4.伙食补贴费用:
同样按照每天100元(参照2014年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标准进行支付。
5.
护理费用: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某些特定部位的
七级伤残患者,可能需要依赖护理服务。
这种情况下,护理依赖程度通常会经过司法鉴定机构的评估,一般被认定为轻度生活护理,即每天101.5元×365天×20年×40%(由法官酌情决定的比例)。
6.
误工费用:
以
受害人的个人
工资为基础,乘以具体误工月份的数量。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