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援事宜中,法院并无强制性的法律义务。
然而,法律援助属于国家层面的政策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理应努力采取有效的战略手段来深化和推进这项公益事业,同时通过财政力量的大力投入,以确保法律援助工作能够与其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协同共进。
此外,对于法律援助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其专款专用,并且接受来自财政及审计部门的全面监管。
《法律援助条例》第三条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