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诈骗罪的
犯罪主体是一般的自然人,只要在达到法定
刑事责任年龄、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的条件下,任何人都可能成为此罪的实施者。
然而,单位作为整体组织,无法成为该
罪名的适用对象。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构成贷款诈骗罪的罪犯,其所面临的惩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首先,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
处罚金,金额范围为人民币二至二十万元;
若涉及
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
罚金,金额范围为人民币五至五十万元;
而对于
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罪犯,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同时处罚金或
没收财产,金额范围同样为人民币五至五十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明确规定,贷款诈骗罪是指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
虚假理由;
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超出
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采用其他方法,从而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且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
违法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
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