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诉讼管辖专题 > 中止诉讼什么意思

中止诉讼什么意思

广义上的诉讼中止,乃是指在案件正式受理之后至案件审核期间,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致使正在进行中的诉讼程序被迫暂停,待阻碍诉讼进展之因素得到妥善解决后,再重新启动诉讼程序。
与此相比,狭义上的诉讼中止仅限于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如遇特定决定状况,便会作出相应裁定,宣布暂时终止诉讼活动的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
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最新修订:2024-05-08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