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婚前房产在
拆迁后获得之
回迁房屋归属性质进行判断的基本标准为:
通常来说,被拆迁的婚前房产若是
国有土地上的住宅物业,并且选择了以物业补偿安置为主
处理方式时,如其配偶并未列入相应的安置名单之内,那么这类房产往往应归属于对方的
个人财产;
然而,若配偶同样被纳入到此次安置行列之中,则该安置物业将成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