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之相关法律规定,出借方与借款方需签署
书面形式的合同,然而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事项,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况可予以排除。
通常情况下,
借款合同中应明确借款的类型、计价货币、使用用途、本金数量、利息收益计算标准及期限、还款方法等重要条款。
值得注意的是,在无融资需求性质的
担保机构中,其原则上禁止从事民间借贷的业务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
借款人向
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