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举办婚礼并经历婚姻生活这段时间内所获取到的版权费,应当视作属于新婚夫妇之间的
共同财产。
2.共同财产,即在婚姻关系持续并稳定存在这一期间,通过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明确规定和许可所获得的所有财产,包括薪资、奖励金以及提供服务所得的收益;
还涵盖了经营活动、投资理财等领域中所产生的收益等等。
夫妻双方对于该类共同财产拥有公正且平等处理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