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内,若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贷款购置的房地产,除非双方事先有明确书面文件对此进行特别约定,否则一般应被视为
夫妻共有财产,在
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依法按照均等原则进行分割处理。
倘若在
离婚之际,所有贷款业务都已结清还本付息完毕,那么两位
当事人可以按照所购物业的市场价格总额的比例来进行分割。
在此过程中,房屋市场价值将以专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所出具的评价结果为权威依据。
在离婚之时,如果相关贷款未能全部还清,那么夫妻双方则需对所
购房地产的净值进行合理分割。
此处所说的“房屋净值”指的是离婚当时该物业的市场价值(以专业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减去尚未偿还的贷款本金(不包括产生的利息费用在内)的余额。《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