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情节严重"的定义可理解为
诈骗金额庞大或涉及其他严重
违法情况。
具体而言,此处所述的"
数额巨大",乃按照现行司法解释确定的标准,即诈骗金额达至五万元及以上的情况。
而另外"严重情节"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运用尖端科技制
造假象后加以实施的
欺诈;
在
信用卡欺诈活动中扮演首脑角色的组织者;
多次实施信用卡欺诈且屡教不改的罪犯;
因个人诈骗行为给他人公共与
私人财产带来巨额损失的人员;
以及因其行径对社会产生恶劣影响的人士等。《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