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离婚之时涉及到
信用卡债务清偿问题这一事项,首要之务便是将该信用卡债务区分为
夫妻共同债务或是
夫妻个人债务两大
类别。
倘若确定其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应由夫妻双方共同负责清偿;
反之若是
个人债务,便需个人独立负担。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所产生的
债务;
修建、购买、装修房屋所需的债务;
为履行
抚养子女、
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等方面所产生的债务;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需的债务;
从事经夫妻双方
协商一致的文化教育、娱乐体育活动所产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
以个人名义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但所得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需的债务;
以及在日常生活中所发生的
侵权赔偿责任所产生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
登记机关收到
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
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