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立即与银行展开协商申请还款事宜。
若此期间银行决定
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
被强制执行将成为您面临的可能性很高。
信用卡恶意透支将会带来以下后果:
1、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2、产生
借款利息:
根据每日0.05%的利率计算,从用户消费当天开始算起;
3、产生
滞纳金:
按照最低还款额未能偿还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每月计算一次。
此外,银行方面也可能会选择提
起诉讼;
4、自还清欠款之日起长达五周年内,无法在银行办理任何信贷类业务。
为避免此类情况出现,若
信用卡欠款未按时偿还,银行将会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催缴。
如您在此期间表明愿意还款且制定出相应的还款计划,并切实履行了承诺,银行通常不会选择将此事件以
刑事案件上报给警方。
然而,若您拒绝还款,银行将可能采用民事途径进行法律追索,待其认为通过现有手段仍旧无法偿还欠款时,才会启动
报警程序。
一旦警方决定启动
立案调查,而您仍持续未偿还欠款,便有可能因涉嫌
信用卡诈骗而面临
刑事问责。
下面将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明确指出,凡涉及实施信用卡诈骗行为,金额达到较大标准者,应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处以二万至二十万不等的
罚金;
对于金额高达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则需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须缴纳五万至五十万不等的罚金;
而对于金额接近特别巨大或存有其他极端严重情节者,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并处以五万至五十万不等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此外,针对上述条款中提及的"恶意透支",有专门的司法解释与之对应,即: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
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明确表明,持卡人在主观上具有
非法占有目的,超过规定的额度或者期限透支,并且在收到发卡行两次正式
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归还的行为,就应视为符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所描述的“恶意透支”。《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