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婚后过户的房屋是否构成共同财产的问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婚后过户的房屋转移至夫妻双方的姓名之下,则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该房产仅登记在单一配偶的名下,且产权所有者已明确表态只赠与单一配偶,那么此类房产便不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
2、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延续期间所获得的下列各类财产,均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和支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