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虚假破产行为的案件中,对于直接或间接导致该问题出现的公司或企业的领导层以及其他相关
责任人,法律将根据实际情况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可能处以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款。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的明确规定,如果公司或企业通过隐藏、转移或处置资产等手段,实施了虚假破产行为,并且给
债权人或其他相关方造成了严重损失,那么对这些公司或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
处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款。《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企业通过
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
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