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项
赔偿款项,分别为以下几方面:
1.
医疗费用的支付,需根据相关
医疗机构所开具的正式收款凭证来予以明确确认。
2.
误工损失补偿,依据的是受害者在误工期间所消耗的时间与其个人收入状况的具体情况而定。
3.
交通费用的支付标准,是基于
受害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在就医或转院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真实费用进行核算。
4.
护理费用及住宿费用的支付,同样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评估。
5.对于
残疾赔偿金的支付,则需要根据受害者的
伤残程度进行相应的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