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脚趾骨折所涉及的
伤残等级问题,必须经过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方可确认。
一般来说,如果脚趾骨折已完全康复且没有留下任何后遗症,则被视为
十级工伤。
十级工伤鉴定标准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以及无功能障碍;
无医疗依赖;
生活能够自理等因素。
至于对小脚趾骨折的
赔偿问题,可由
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伤残等级进行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发放,而
十级伤残的金额通常为六个月的
劳动者本人
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
工伤医疗
补助金和
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