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的构成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
犯罪主体角度来看,其基本上都是贷款方;
其次,从主观方面考虑,应当具有明知故犯的故意心态;
再次,就客观方面而言,
行为人在向各大商业银行
申请贷款时,必须采用欺骗性的手法;
最后,
犯罪所侵害的客体,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侵犯对象,乃是国家有关金融管理制度以及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业务活动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
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