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荣幸能与您取得联系!目前,您的家人或者朋友身陷
刑事诉讼之中,已经被正式批准了
刑事拘留措施。
在这段时间之内,您无法与他们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与沟通。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刻寻求专业律师团队的帮助和支持,以便及时获取法律资讯,并且为您的亲人或好友
申请取保候审等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协助您的亲人或好友,针对当前的案件状况进行全面而客观的情况分析,制定出有效的辩护策略,最大程度地保障其合法权益。
为了避免
案件处理的延迟,从而错过最好的辩护机会,我们强烈建议您尽早委托我们的律师团队进行服务。
在此过程中,我们将竭尽全力提供给您最专业,最具价值的指导意见。
如果您对于更多法律细节有所疑问,欢迎随时拨打我们的电话进行深度咨询。《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