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如下情况之一者,触犯
信用卡管理相关法律
法规,将被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判
处罚金,
罚金金额在一万元至十万元之间;
若是
犯罪情节极其严重,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立罚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1)明知信用卡系
伪造品仍予以持有、运输,或是在知晓伪造空白信用卡之后仍然持有并进行运输,且数量达到较大规模;
(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且持有的数量浩大;
(3)利用
虚假的个人
身份证明等手段获取信用卡的;
以及(4)从事售卖、收购、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以伪造个人身份证明等
欺诈性手段获取信用卡活动的。《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