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妻一方有通奸行为,首先,在
协议离婚框架下仍需履行冷静期程序;
然而,若选择通过
司法途径进行
离婚诉讼,则无需等待冷静期之限制。
其次,法律明确表明,冷静期仅适用协议离婚这一特定情况,具体表述为“自
婚姻登记机关接获
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计算,直至第三十个工作日为止”这段时间内,任何一位
当事人若不愿
离婚,均可向婚姻
登记机关提交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最后,关于此问题的详细法律
法规由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予以明确规定。
此条款表明“自婚姻登记机关接获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计算,至第三十个工作日为止”这一时间段内,如任何一方均未表达坚定的离婚意愿,皆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期限结束后的三十日之内,两位涉事当事人应携手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
离婚证明书;
在前述申请期限已过但直到第三十个工作日仍未进行申请的,则被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