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
股权转让是可进行公证程序的事务之一,然而,公证并非特定情况下的必须环节。
在以下四种具体的情况中,采用公证措施可能有助于规避潜在的
法律纠纷和经济风险:
首先,当转让双方对相关条款持有疑问或争议时;
其次,当其中有任何一方向无法亲自出席
签署合同而需委托他人
代理时;
第三,若双方均认为公正程序对于保障其权益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最后,当需要将公证书作为其他法律程序或商业合作的基础证明材料时。《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
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
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