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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之间有哪些不同

区别于法定之债,意定之债展现出以下显著特征:
首先,在有意定之债的场合,债的产生及相关内容皆由当事人依据其内心的真实意愿主动做出决定,而法定之债则受到由国家法律赋予其特殊地位的制约;
其次,这两种类型的债务也有着明显的界限划分——意定之债下方可包含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之债,相对应地,法定之债则囊括了诸如侵权行为引发的债权、因无因管理导致的债务关系以及不当得利等多种财产关系。《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最新修订: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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