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依法申请商城予以
赔偿。
在诸如商场这些商业交易场所中,若遭受第三方不法行为所带来的伤害,那么由该第三方来承担主要的
侵权责任;
而在此类商业设施或公众聚集地的经营人员、管理人员或是组织者没有尽职实现足够的安全保障措施时,应负责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然而,在被执行补充责任之后,这些经营者或组织者仍可向肇事的第三方追究其法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倘若在商场内遭到外力袭击却未得到保安及时扑救,便可视作是商场未能充分履行妥善的安全保障义务,因此
消费者有权力依法申请商场给予相应的
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
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