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职务侵占辩护专题 > 客户私对私转账是否构成职务侵占

客户私对私转账是否构成职务侵占

1.私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是否构成职务侵占,这需要依具体状况来判断。
只要满足了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素,那么就应当被认定为职务侵占。
2.我们通常所说的“利用职务之便”,是指行为人借助于其在所在单位中所担任的职务所带来的便利条件。
至于如何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侵吞、盗窃、诈骗等非法手段。《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新修订:2024-04-27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