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处于哺乳期间的婴儿应交由女性照料与养育,除非母亲存在可能危害到子女成长的具体问题。
若男方欲争取子女的
抚养权,则需符合特定的条件方可获得:
对于年龄不足两周岁的子女,一律由母方
监护和负责生活起居。
然而在母方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时,也可将孩子交付给父亲
抚养:
若母方患有如无法治愈的传染性疾病等令子女难以共同生活的严重疾病;
或者是在具备抚养条件但却未尽到抚养责任的情况下,父方提出子女需与其共同生活的要求;
以及在其他特殊原因或者情况下,子女确实无法跟随母方生活。
如果父母双方就两周以下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共识,并且这种安排不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负面影响,那么这完全是可行且合理的。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
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