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并不存在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这一司法
罪名,相对应的罪名为非法倒卖
土地使用权罪。
此罪行所侵害的主要客体为国家对土地资源的严格管理制度。
从客观层面上看,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主要涉及到违背土地管理法之相关规定,进行
违法转让或者倒卖土地使用权活动,情节较为严重者。
而本罪
犯罪行为的主体通常是具有一般
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
法人单位。
犯罪人在主观上必须是出于故意且以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为唯一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
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
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