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到女性配偶出轨的婚姻案件,未成年子女的
监护权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对子女未来健康发展最为有利的原则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然后综合考虑由哪一方负责子女的教育及养育工作。
在此过程中,主要考虑到的因素包括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子女的个人意愿。
当子女正处于哺乳期阶段时,通常会将监护权授予母亲;
若非此情况,则需认真探求何种环境最适宜子女的成长发育,同时尊重子女的真实想法。
然而,对于年龄不满两岁的子女来说,他们的日常生活通常与母亲共同度过。
但如有以下特殊情况,母亲也可能丧失监护权:
(1)母亲长期罹患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
重大疾病,令子女无法适应与其共同生活;
(2)母亲虽具备
抚养能力,却未能尽到应有的责任,父亲要求获得子女的监护权;
(3)由于其他未知原因,子女确实无法继续留在母亲身边生活。《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
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
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