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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到底是什么而且这个处罚的量刑是怎么判如果把钱还上是不是没有事情了

所谓信用卡诈骗罪,乃指以不当占有他人财务之意图,违反有关信用卡管理法律法规,通过使用伪造、冒用及盗窃等不合法手段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从而对持卡人实施大量的欺诈行为,导致财物损失高达特定金额之上的犯罪行为
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涉及此种犯罪的被告人,应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同时需缴纳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涉案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需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而对于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则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新修订: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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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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