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的发展周期如同蓝天碧水般流畅,无法任意颠倒或错乱。
因此,不可轻易将控罪期间与
缓刑期间混淆,这两者在
法律定义上有着各自明确而严密的规定和限制。
首先,我们需要认识到:
缓刑并非刑期,它更像是一段考验期,从法庭做出宣判之日起开始起算,直到考验期结束为止。
而
拘役的
缓刑考验期限为原
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同时也不得低于两个月;
对于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则是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同时也不得低于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八十三条
有期徒刑的
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
无期
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
假释之日起计算。